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作者: 闻笛解酒  录入:06-24

林稚道:“我这里还有很多,胡大哥要是爱吃的话,可以从这里拿。”这话倒是没错,今日他至少准备了五十多根猪肉肠,富裕得很。
胡大郎连连摆手:“那怎么好意思!我都吃了你那么多东西了……对了,今日的油饼炸得火候正好,你快来尝一尝!”
交朋友嘛,就是你吃吃我的东西,我吃吃你的东西,林稚也没推辞:“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油饼色泽金黄,咸味适中,外酥里软,蓬松柔软不浸油,吃起来一点都不腻,入口还有股淡淡的甜味,很是好吃。若是配上一碗豆浆,就是一顿可口的早点。
林稚边吃边客观评价道:“好吃!不愧是‘胡大油饼’。”
胡大郎嘿嘿一笑。
有了他二人做打底,来买升级版鸡蛋灌饼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有客人试吃,后来担心买不到,连试也顾不得试,直接开买。
不到两个时辰,几十套饼子销售一空,单日营业额也有了新纪录——今日竟足足赚了四百文!
林稚美滋滋地收了摊。
距离他租间店铺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加肠版鸡蛋灌饼一经推出,瞬间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好评,大街小巷,人们的客套问话都从“您吃了吗”变成“您吃鸡蛋灌饼卷猪肉肠了吗”,可谓是临安新一景。
几天的加肠蛋饼卖下来,算是打开了销路,见人们对于加料版鸡蛋灌饼接受良好,林稚准备再添置一批新的小食,挑了个闲适的下午,出门上街。
参考现代煎饼的小料,虾饼、鸡排、骨肉相连、卤蛋……就照这个买。现成的作业摆在面前,不抄白不抄!
虾子价贵,骨肉相连做起来麻烦,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林稚决定先买卤蛋和鸡排。
鸡蛋易买,卤料自己做就是,卤蛋好说,肉铺里却是没看到鸡排的身影。
林稚这才反应过来,本朝根本还没出现鸡排……无法,只好买些鸡胸肉自制。
鸡蛋煮熟扒皮,扔进锅里,放花椒、八角、香叶、糖、酱油慢慢卤着。鸡胸肉片开,用刀背轻轻捶打,加黄酒和五香粉略作腌渍。
没有面包糠,只能用馒头糠代替。馒头片放锅里煎至酥脆,捣碎成小颗粒,鸡排两面拍上生粉,裹上蛋液和馒头糠,炸到两面金黄出锅。
一口咬下直酥得掉渣,外脆里嫩,鲜嫩多汁。
这时卤蛋也差不多好了,蛋白染上浓郁的酱色,切开一个,咸香扑鼻,香浓入味,林稚觉得自己一口气能吃三个。
不出意料,鸡排和卤蛋一经上市,又是掀起了一阵购买热潮。
这日林稚起床起得晚了,匆匆忙忙推着炉车赶到早市,将工具仔细点数一番,这才发现自己忘了带擦拭手帕。
顾不得这些,他叹了口气,投入到繁忙的煎饼工作之中。
快要收摊的时候,穿锦袍圆领的少年一蹦一跳地闯入他的视线,孟淮安来了。与往日不同,今日他身边还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
林稚不由得多看了对方几眼。
那男人身量颀长,快比自己高出半个头来,深衣墨靴,一头黑发用白玉冠半挽着,皮肤白皙,眉毛淡黑,长眉细目,端的是一派俊美至极,就是表情冷淡肃清得有些吓人,几乎能把人冻住。
年纪不大,想来应该是孟淮安的某个同窗。
待二人走近,林稚抬起头来,还没开口,孟淮安扑哧一声乐了出来:“林小郎君今日这副打扮,很是新奇啊。”
对方新雪似的脸上沾了不少炭灰,黑一块灰一块,活像只小花猫。
林稚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想到此刻脸上一定不太能看,抬手蹭了蹭脸,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忘记带帕子了。”又问孟淮安:“今日还是老样子?”
孟淮安点头:“对,还是老样子。”
孟淮安每次来点的东西都一样,都是加肠加蛋,一来二去,林稚便记了下来。
他边煎肠边问孟淮安身边的那个男人:“客人要吃什么?”
闻言,孟淮安同样扭头问道:“阿兄,你要吃什么?”
林稚刚要给猪肉肠翻个面,听到这话,拿铲子的手顿住了。
“……”
林稚:“啊?”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老公收到了,很满意,五星好评。

这人居然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大理寺少卿孟琼舟……
谁能想到,慈幼局那群经常嘴里跑火车的小豆丁,这次说得居然是真的!这位孟少卿,当真是气度不凡、俊美无双。
说好的面黄肌瘦呢?说好的形容憔悴呢?林稚上下扫了一眼身材健美的男人,甚至觉得他有腹肌。
和对方相比,他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得了厌食症的人。
简直一点都不科学!
他恨恨地把猪肉肠翻了个面。
说来奇怪,孟琼舟不是厌食吗,为何会来他这里买吃食?
正思索着,突然感觉一道如有实质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林稚抬起头,正好撞进孟琼舟那双深色眼眸。
他尴尬地想:“他肯定觉得我现在这副尊容很有伤市容,要不然怎么盯着我看了那么久。”
见他望过来,孟琼舟开口道:“和你一样。”声音又低又沉,直叫人听得心头一颤。
“哦,行。”孟淮安转头传话:“林小郎君,麻烦你再做一份卷肠卷蛋的。”
林稚点点头,动作熟练地在平底铛上又添了根肠。
切卤蛋,卷生菜,把做好的鸡蛋灌饼递过去,他照例说一句“小心烫”,突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
这只手白皙修长、骨肉匀称,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方素帕,孟琼舟低磁的声音在林稚头上响起:“擦擦脸。”
林稚一愣,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他伸手接过:“谢谢。”
不光是他,就连孟淮安都惊了:他哥什么时候会做这种怜香惜玉的事了?不对,怜香惜玉这个词语好像有点奇怪……他忍住没出声,把头扭到一边假装看风景。
手里的素帕子绣着绿竹,剪边的花纹繁复古朴,精巧美观,一看就是出自能人巧匠之手。
用这样的帕子擦自己脸上的炭灰,未免太过暴殄天物。
林稚罕见地有些不知所措,正犹豫该如何是好,孟琼舟已经转身离开了。
见状,四处看风景的孟淮安马上把头转过来,“林小郎君你先忙着!”喊完这一句便去追他哥了。
鬼鬼祟祟跟在孟琼舟身后走了几百米,孟淮安终于忍不住了:“阿兄,你刚才……为什么要给那小郎君帕子啊?”
顿了片刻,孟琼舟道:“他脸花了。”
那意思是:他脸花了,我让他擦擦,很正常。
孟淮安:“……”
他哥可从来不是这般知疼着热的人。
自及冠以来,不知有多少女郎明里暗里向孟琼舟送过秋波,全都无一例外被他拒绝,甚至有一次还将一个小娘子弄哭了。
秦柔为此很是伤了一番脑筋,连夜审问孟琼舟,结果被他一句“我既对人无意,就不该吊着对方”给堵了回来,从此任凭媒人踏破门槛,也再不操心他的婚娶一事。
孟淮安瞅着他哥挺拔的背影小声嘀咕:“莫非阿兄看上那小郎君的某个亲眷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如此殷勤,可疑,太可疑了!可是好像也没听说过林小郎君家里有什么姊妹啊……”
林稚最后到底也没用那张素帕擦脸。他将帕子清洗干净,好生叠放起来,准备找个时间还给孟琼舟。
少卿大人体恤民情,对他这种市井小民都关怀有加,他怎么能不识好歹,真的用了人家的帕子擦脸?不合规矩。
不如想想今晚卖些什么。
鸡蛋灌饼卖得再好也只能卖一个上午,与其白白浪费下午和夜晚的时光,不如利用起来,再赚些租店钱。
想来想去,林稚决定在夜市卖藕夹。
本朝的藕夹不叫藕夹,叫“夹子”或者“夹儿”,用料也不只用藕片,还有茄片、菌片或笋片。
临安夜市的夹儿有几十种:蛾眉夹儿、笋肉夹儿、油炸夹儿、金梃夹儿、江鱼夹儿、肝脏夹儿……还有各种各样的素夹子,统称为“诸色油炸素夹儿”。①
这么多种类的夹子,独独没有“猪肉夹儿”。于是,林稚准备重操振兴本朝猪肉大业,卖猪肉藕夹。
正好前日买来的莲藕还有剩余,便拿来试手。挑粗细均匀的藕段,削皮切成厚薄一致的藕片,带点肥的猪肉剁成肉糜,加葱姜末、酱油和盐调味,夹在两片藕片中间。
取面粉和水,打一颗鸡蛋,调成面糊。藕夹在面糊里打个滚,封住口,放油锅里慢煎,颜色变成金黄后夹出。
林稚从前也吃过蒸熟的藕夹,酥软绵糯,味道也很不错,但总觉得不如炸过的好吃。
沥过油的藕夹撒上孜然和椒盐,黄澄澄、油润润的。咬一口,面糊口感松脆,香甜脆口的藕片夹着鲜嫩多汁的肉馅,口感丰富,香酥可口。
为了平衡荤素,有了肉馅的藕夹,自然也少不了素馅的。
素馅藕夹和肉馅的做法大差不差,只不过里面的馅料从肉糜换成了葱段。大葱切好,用酱油、盐等调料腌制,在藕片中夹好,炸过以后味道酥脆可口,不比肉馅的味道差。
然而事实证明,还是肉馅的藕夹卖得更好。
林稚推着炉车来到夜市,刚把东西摆出来,便有熟客认出了他。
“呀,卖鸡蛋煎饼的小郎君来夜市了!”
“这下好了,不愁晚上没嚼头了。”
说话的大多是女郎。
“小郎君早晚都出摊,会不会太辛苦了?”
林稚笑着道:“还好,也不算很辛苦。”
见他摆出的是藕夹,还是猪肉馅的,人们回忆起猪肉肠的丰腴滋味,很快就卖出一半。对比之下,一旁的素馅藕夹就显得有些可怜。
为了拉动素馅藕夹的销量,林稚想了想,提笔在食牌上写了一行字:猪肉夹儿一个六文,素馅夹儿一个五文,一荤一素共十文。
这种价格不贵的小吃,优惠一文已经算是不小的实惠,当即便有人买下一套。
对方是个衣着朴素的小娘子,盯着食牌上的字看了几眼,笑道:“小郎君不光吃食做得好,字也写得这么好看。”
闻言,林稚笑了笑。前世被母亲强迫报了个书法班,学了几月,自然和书法大家不能相提并论,但在市井之中写些价目,倒也够用。
有了“组合优惠政策”,再加上素馅藕夹本就味道可口,尽管仍旧比不得猪肉夹儿卖得多,却也卖了不少,只剩下四五个。
放一段时间的藕夹会稍稍变软,影响口感,林稚将这些藕夹下了锅,进行二次复炸。
他不像其他小贩一样大声叫卖吆喝,安安静静偏安一隅,在喧闹的市井街头自成一道风景,无疑让人眼前一亮。
听着油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林稚神游天外,想象未来的店铺该怎样装修,忽然之间,喧闹的人群安静下来。
转过头,他看见了一身绯衣、端坐马上的孟琼舟。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你是不是有腹肌?
小孟:你摸摸看。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8章 故地重游
按照本朝律法,九品以上官员服装为青色,七品以上为绿色,五品以上为朱色,三品以上则为紫色。
孟琼舟今日身穿绯袍正装,头发挽得一丝不苟,英俊夺目,座下高头骏马长鬃飞扬,神骏无双,搭配玉蹬金鞍,真真是鲜衣怒马足风流。
夜市人多嘈杂,是治安事件的高发地带,是以官家制定了一项律法,少尹每月巡视两次,府尹每月巡视一次。
然而少尹之位暂时空缺,府尹日理万机,此事便落到了大理寺头上。
今日便是每月三次的巡视之日。
林稚收回目光,低头拨弄油锅里的藕夹。
耳边陆陆续续传来几个小娘子……还有几个郎君的惊艳惊呼:“孟少卿好俊啊!”
“是啊,好像越来越俊了。不知以后哪位小娘子有如此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
“总归不会是你我……”
林稚继续炸藕夹。
忽然,人们的抽气声比原来大了数倍不止,旋即又纷纷安静下来,同时一双漆黑墨靴映入眼帘。
孟琼舟下了马,走到他的面前。
林稚瞬间感觉整个夜市的目光都对准了自己。
他应该没犯什么事吧……对上那双沉静的深色眸子,他试探开口:“孟少卿可是来买夹儿?”
孟琼舟道:“嗯。”
不是来抓他的就行……林稚放下心来,心头忍不住小小窃喜:“看来我的厨艺不错嘛,连向来不爱吃饭的孟少卿都忍不住为之倾倒!”
“只剩下素馅夹子了,不知少卿可吃得惯素馅的?”
孟琼舟并未犹豫太久:“可以。”
复炸过的藕夹口感更脆,林稚将剩下的六个全部包进油纸袋,递给孟琼舟,“少卿请拿好。”
孟琼舟放下一块银子,却被林稚推了过来。
“这个就送给少卿了。”——为了答谢那天的擦脸之恩。当然,后半句话林稚没说,孟琼舟聪明绝世,一定能懂得他的言外之意。
却听孟琼舟道:“举手之劳而已。”
那块银子又被推了回来。
再推辞未免太过矫情,林稚笑了笑:“好吧。下次我再将那帕子亲自还给少卿,今天,忘记带了……”
孟琼舟看了看他,温声道:“好。”
待他走后,隔壁卖糖饼的王大娘扯了扯林稚的袖子:“小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啊!”
上次听到福气这个词,还是在刚刚几个小娘子讨论“哪位小娘子有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的时候,眼下这个词被安在自己身上,林稚多少有些不自在,问:“什么福气?”
“这你都不知道?”王大娘竖起眉毛:“孟少卿从未在哪个摊位上买过嚼头,你这夹儿可是头一份!”
这下林稚是真惊了。
不是吧……他做的东西,真有那么好吃?
转天,林稚带着一包小点心去了慈幼局。
本朝有几样圆球状的小点心,很受小孩子喜爱,分别是豆团、麻团、欢喜团。
豆团是用赤豆做的,把赤豆煮软,磨成豆沙,掺面粉团成圆球,用油一炸就行。麻团则是用糯米粉裹成的甜馅儿,搓圆以后滚上芝麻,油炸而成。
欢喜团需要先把江米爆成米花,再熬半锅糖浆,泼到米花上,趁热搓成小球,再用鲜橘皮给这些小球点上颜色。①
林稚到时,小蛮、阿福还有云儿正在看蚂蚁搬家。
小蛮用手支着身体,目不转睛,看得津津有味。有一只蚂蚁脱离了大部队,被阿福用手拨了回去。
云儿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孩子,却也是胆子最大的,见状忙道:“你不要动它!”
“阿稚哥哥说过,你救了它,会让巢中的蚂蚁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
阿福挠了挠头:“可是外面就是很安全啊。”
看到这一幕,林稚哑然失笑:他当时明明说的是海龟,怎么变成蚂蚁了?
小学语文有一篇课文,讲的是一只海龟侦察兵遇到危险,向导把海龟放进大海,救了它一命。但他们违背了自然规律,从而导致更多海龟成为了食肉鸟的盘中餐。
自他穿到这异世王朝以来,就一直和这群孩子一起生活,亲眼见证他们从婴孩长成蒙童的年岁时光。
孩子们年纪小,一点都不介意林稚罪臣之子的身份,每天叽叽喳喳在他身边叫个不停。慈幼局的生活虽苦,但也热闹。
闲来无事的时候,林稚就会给孩子们讲一些这样的故事,却没想到被他们记到了现在——虽然和事实有些差距。
他拍了拍手,喊道:“孩子们!”
听到声音,三个孩子纷纷抬起头来,看见林稚的身影,激动地瞪大了眼睛,连忙站起身跑过来,边跑边喊:“阿稚哥哥!”
“阿稚哥哥你回来啦!”
“阿稚哥哥我们想死你了!”
“我也想你们。”林稚弯腰把小蛮抱了起来,调笑道:“我们小蛮是不是长身体了?阿稚哥哥都快抱不动你了。”
云儿吐了吐舌头:“属他一天到晚吃得最多,长得最胖!”
小蛮弱弱地揪着林稚的衣领反驳:“没有,没有很胖……”
瞥见那兜油纸袋,阿福打开一看,惊喜道:“欢喜团子!”
他爱吃欢喜团,云儿爱吃麻团和豆团,小蛮则三种都爱吃。
听到阿福的声音,云儿连忙凑了过去,小蛮也从林稚的怀里跳下来,三个人捧着团子,吃得不亦乐乎。
揉了揉发酸的肩膀,过了片刻,林稚问道:“怎么就你们三个在这里,其他人呢?”
云儿握着豆团,嘴巴里含含糊糊地答道:“李局长说,今日、今日有贵客到访,我们几个年纪太小,他担心我们会捣乱,就我们先别出来。”
闻言,林稚微微沉了脸色。
李局长惯是个谨慎的人。慈幼局经常会有爱心人士来捐款捐物,当初李局长也是顾及着他的身份,让他以后不要出来外出见客,特别是贵客,免得污了慈幼局的名声。
要是李局长为人十分嚣张跋扈,林稚断不会如他所愿,偏偏对方除了在这些事颇谨小慎微之外,倒也是个良善之人。
叹了口气,他安慰几个孩子:“别怕,等你们长大了就好了。”
几个小孩咬着甜团,使劲儿点了点头。
远处,孟琼舟远远地注视着这一切,忽然微微侧头,问旁边的慈幼局李局长:“这个人,可曾在慈幼局?”
“是,前些日子刚离开。”李局长无奈点头。
半晌,孟琼舟的声音重新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②海龟的那篇课文是《自然之道》

和三个依依不舍的小朋友告别之后,林稚路过集市,正好看到有人在卖樱桃。
见他走近,小贩吆喝起来:“新鲜采摘的樱桃,又大又甜!”
林稚盯着那个头小小的樱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唐朝,樱桃的吃法相当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后世的奶酪制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这种浓墨重彩的吃法逐渐没落,改为和现代差不多的吃法:当水果吃。
本朝果农种植的樱桃主要分为四种:果皮深红色的朱樱,果皮淡黄色的蜡樱,果小而皮红的樱珠,紫色带黄斑的紫樱。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属蜡樱。
面前小贩卖的樱桃,应该是樱珠。樱珠味道酸甜,酸大于甜,作为水果来说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做成樱桃煎却很合适。
本朝人对干果蜜煎的喜爱,到了一种离谱的地步。
临安街头市面上有众多干果子出售,少说有几十种,如梨有梨条、梨干、梨圈;枣有胶枣、枣圈、肉芽枣;李子有嘉庆子、乌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条……此外还有温柑、金橘、龙眼、荔枝、芭蕉干等。①
樱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苏轼曾经写过的“烂樱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樱桃。
蜜饯果子不出数,需得多买一些,林稚将所有樱桃打包带走,拎在手里掂了掂,估计得有五斤。
虽说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来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厨房,洗净樱桃,用筷子戳掉樱桃核,加糖搅匀,腌制半个时辰。上锅小火煮开,放蜂蜜慢煎,最后加一点点盐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樱桃色泽深红,表皮微微皱起,颗颗分明,还带着汁水,酸甜气息浓郁。
不晒的话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樱桃汁也可以冲水喝;晒干的话就成了蜜煎樱桃。
林稚捏起一颗樱桃干放进嘴里,酸酸甜甜,很有嚼劲,因为放了少许清盐,并不腻口,挺好吃。
又用樱桃汁冲了杯饮子,放井水里镇一镇,冰凉可口。
慢悠悠吃完这顿樱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樱桃铺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几日天气晴朗,旭日高悬,才过去半天,樱桃煎便晒成了,正好赶上他出完早市的摊,晚上拿到夜市去卖。
因着不用推炉车,林稚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轻松,第一个到达了摊位。
把摊支起来,摆上樱桃干,诱人的红艳色泽很快便吸引来不少客人——当然,大部分还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这个颜值担当坐镇,再加上樱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适中,很得女孩子们的喜爱,两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难。
“小郎君今日改卖樱桃煎啦?”有女郎笑问。
林稚答道:“对,刚好看到有人卖樱桃,就买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费尝尝味道?”
“不用!我在你这里买过鸡蛋饼子和猪肉夹儿,味道都很不错,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林稚笑着给她装了一袋。
女郎付过银钱,笑吟吟伸手接过,突然不知瞟到了什么,敛好表情,忙不迭提着裙子走人了。
“这小娘子看到什么了?脸色变得这样快。”
看着对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着,一道娇蛮的声音传入耳中:“这么大的街市连个能入口的干果蜜煎都没有,程砚清,你行不行啊?”
说话的是个绿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一双销金大袖随他的动作飘飘飞扬,光从那道金缕缝就能看出,对方必定是个富家小少爷——而且是个脾气不大好的富家少爷。
敢情刚刚那买樱桃煎的女郎,就是躲这位千金少爷去了。
千金少爷身后跟着一个青衫男子,二十出头,正执着一把乌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风,十分潇洒风流。他身上的青衫并非京朝官那种青绿袍子,而是同样重工织就的宽袍长裾。
那男子——程砚清双手抱胸,皱着眉不耐烦道:“程令宜,转几条街了,你有完没完?”
看见对方两人五分相似的长相,林稚总算明白过来,这二人便是那对程家兄弟。
程家家大业大,别说整个夜市和早市,就连临安最大的酒楼春风楼都收归他家名下。凡是在临安城做生意的小商小贩,就没有不知道程家名号的。
程家有三子,大姐程朝云端静稳重,主管府内大小事务,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二哥程砚清虽然名字里既带砚又带清,干的事却是和名字半分不沾,整日流连于曲院瓦舍;小弟程令宜任性肆意,是个不折不扣的刁蛮少爷。
临安城人人都说,程家三姐弟,实在不像是同一爹妈生的。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这都不是他一个月薪三千文的人该管的事。
“没完!”程令宜竖起眉毛,“这一条街都是我家的,我在我家里找吃的,有什么问题?”
程砚清冷笑一声:“没问题,随便你找。不过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我的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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