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小碗凉粉要五文钱,因为是节日食品,倒也卖得不错。
到了早市摊位,沈小七挑着担子去送外卖,攒动的人群里,林稚突然瞥见一片绯红的衣角——孟琼舟也来买凉粉了。
林稚笑问:“郎君要辣的还是不辣的?”多种口味多种选择,他特意准备了加辣和不加辣两种口味。
一块银子已经推了过来,听到他喊“郎君”,孟琼舟目光一动,道:“都要一份。”
林稚微微挑眉,还挺能吃。想了想,还是建议道:“朝食吃得太凉对胃不好,郎君不如再来一壶热豆浆,也好吃得暖些。”
孟琼舟温声道:“好。”依言加了壶豆浆。
谁知,取完凉粉和豆浆之后,他却没走。
林稚煎完两个鸡排才发现他没离开,正要开口询问,发现对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的腰间徘徊。
他的腰带上挂了几枚荷包。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孟琼舟这是在向他讨荷包?
林稚没犹豫太久,取下缠在腰上唯一的那枚青色荷包,递了过去:“孟少卿中和安康。”
“中和安康。”孟琼舟回道。
他把荷包握在手里,这才转身离开。
林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默默思索:“刚才孟少卿脸上的那个表情,是心满意足没错吧?”
中和节过去,转天便是节日大头,挑菜节。
挑菜有两个意思,一是挖野菜,二是猜野菜。
市井人民平日繁忙,为了填饱肚子,几乎人人识得野菜,没有比赛的乐趣。但皇宫里会进行猜野菜这项闲趣活动,不仅如此,还会隆重地举办一场挑菜宴。
宴席很简单。太监宫女提前备下木斛,斛里堆放湿土,将挖来的野菜一棵一棵竖插其中。
再找一批绸布,在其上写下各种野菜的名字,卷成小卷,系上红丝,一一压在斛底,供圣人、皇子、公主、娘子等去猜野菜的名字,猜中有奖,猜错也不会有什么太严厉的惩罚。①
这样的挑菜宴席每年都会如期举办。林稚猜想,宫中举办挑菜宴,除了慰藉寂寞宫廷岁月,大概还有劝导众人重视农耕之意。
有他提前付给沈小七的工钱,沈小七母亲病情大好,应该是特意嘱咐了他一番,这几日对方跟在他身边的时间明显多了不少,刚好可以带他去挖野菜。
市井百姓不注重猜野菜,却十分重视挖野菜,林稚和沈小七带着错刀和菜兜赶到南湖时,湖畔周围已经来了不少人。
清风徐徐,草色蓊郁,一片大好风光。沈小七面朝波光粼粼的南湖,深深吸了一口气。
“好多人啊!”
“……”林稚:谢谢,还以为你要吟诗了。
他分了一把银错刀给他:“快挖吧,不然一会儿就没了。”说完半蹲下*身,开始挖野菜。
林稚爱干净惯了,有些怕脏,因此不像其他人一样,脱下鞋和罗袜直接光脚踩在地上,而是自制了一副简易足套,套在腿上。
一截纤细修长的小腿露出,白藕似的,直晃人眼。
沈小七看了看,心中浮现出一两声叹息:“同样是出门在外做生意,怎么阿郎就那么精致?”摇摇头,也投身到挖野菜大军去了。
阳春时节,野菜葱茏,南湖依山傍水、得风得雨,野菜生长得更加旺盛。
茵陈、荠菜、葵菜、马齿苋、蒲公英等次第登场,悠悠地舒展着嫩绿的身姿,有的适合清炖,有的适合煎炸,有的适合调羹……怎么吃都好吃。
两个挖菜人一时无话,纷纷忙着手底下的活计。
直到腰酸得不行了,林稚才挺起身来,定睛一看,沈小七居然还在挖,简直不知疲惫——年轻真好。
感受到他的目光,年轻人沈小七站直身体,举起满满一筐的战利品:“阿郎你看,我挖了好多!”
林稚夸他:“不错。”顺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虽然体力没有沈小七好,但也挖了不少,几乎也是满满一筐,且各种野菜都包含其中,有黄有绿,十分好看。
觉得差不多了,他冲沈小七招手:“回家吧。”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①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二月十五花朝节,是民间祭拜花神,祈求世间花木茂盛、人们生活吉祥如意的节日。
这一天百花盛开,适宜观赏,人们除了祭拜花神,还要外出踏青赏花。临安市民每年都要去钱塘门外的玉壶园观赏奇花异木。
玉壶园乃皇家园林,占地三亩,亭台水榭俱全,奇花异木争艳,布置得相当精致。
从花朝节一直到寒食节,园林持续开放,男女老少都能去玩。
为了让人们玩得更尽兴,园子里除了亭台和花木,还陈设着书画、古玩、首饰、玩具,小孩子们还可以在这里打秋千、扔飞镖、踢球、斗鸡,不亦乐乎。①
林稚自然不能放过这个热闹。
不过,他并不是单纯为了凑热闹而去——园林里有许多摊位可供商贩摆摊做生意,很适合去分一杯羹。
离完成租店的目标越来越近,他不想放弃。
花朝节活动多姿多彩,节日饮食也独具特色。要说花朝节吃什么,最先想到的便是百花糕和百花酒。
百花酒,顾名思义,是用百种野花酿的酒,林稚没喝过,但通过名字就能联想出来,此酒一定清香芬芳,甜而有劲。
今年的百花酒来不及酿制,做些百花糕却是不在话下。
和百花酒不同,百花糕的馅料并不是百种花卉,而是只有一种,且多为牡丹花,因此百花糕又叫做牡丹饼。
牡丹饼以豆类为主要原料制作,辅以精心糖渍的牡丹花瓣,看着雍容富贵,吃着芳香浓郁。
牡丹虽好,却不合林稚的口味,况且大街小巷都在卖牡丹饼,大同小异,就算他顺应潮流,也未必能博得一条好销路。
不如做些改进,将内里的馅料换成玫瑰,做成玫瑰花饼。
玫瑰花饼做法和后世的鲜花饼差不多。选新鲜玫瑰,用糖渍成玫瑰酱,加炒熟的糯米粉调和掉过于甜腻的味道,再添些炒熟的核桃碎,包进油酥皮,上炉烘烤。
烤好的玫瑰花饼盈盈一个托在手心上,精致小巧,花香浓郁,沁人心脾。
掰开一个,花瓣多而糖酱少,碾碎后的核桃与玫瑰花酱完美混合,很好地中和玫瑰花酱的甜度,更为馅料增香,外酥内软,香甜不腻。
林稚终于理解,尝遍万千美食的乾隆皇帝,为何要七下江南去品尝这道玫瑰饼了。
游园当天,人满为患。付过两个人的茶汤钱,林稚带着沈小七挤进了玉壶园。
沈小七本就年轻,得了林稚的工钱,吃穿比起从前都提了一个档次。而且因为这几日一直在室内忙活,人似乎白了点,个子也蹿了些,看上去挺俊不少。
林稚莫名有一种吾家大儿初长成的感觉。
好大儿甫一入园就带着林稚一路狂奔,成功挤跑几个竞争对手,找到了一处适合摆摊的上好地带。
中心地段,地面开阔,身后还有一大片有鱼有荷的池塘,简直是会员级别。
林稚心情大好,打算好好奖励一下有功之臣,大方地从食盒里拿出两块玫瑰花饼,“先垫垫肚子。”
沈小七当然不会单纯地垫肚子,边掰开花饼展示边吆喝:“各位客官,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看看我家阿郎新做的百花糕,瞧瞧这馅料,瞧瞧这酥皮——”
他声音洪亮,再加上玫瑰花饼色泽诱人、香气四溢,不多时便吸引来不少客人,有个妇人问:“这是牡丹花馅儿吗?”
林稚解释:“里面是玫瑰馅料。”
“玫瑰馅料,倒是见得不多。”妇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便给我装六个吧。”
沈小七眉开眼笑:“好嘞!”
有了开门红,接下来的生意就容易做了,二人迎来了第二、第三、第四个客人,玫瑰花饼也越买越多,很快篮子里只剩下浅浅一层。
休息的间隙,沈小七和林稚闲聊:“阿郎,我发现周围也有不少卖百花糕的,好像就我们卖得最好?”
林稚提醒他:“声音小一点,当心被人听到。”
闻言,沈小七小声回道:“好吧好吧,那为什么我们的花糕卖得最好,就因为我们的馅料和他们不一样吗?”
林稚点头。
正是这个道理。就算是每年必吃的节日食品,若不适当进行创新,也会逐渐变得无人问津。
孟琼舟来时,就看见林稚和沈小七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在聊什么,说得挺开心,睫毛都笑得扑簌扑簌的。
旁边的陈平观他神色,问道:“阿郎,还要买林小郎君的花糕吗?”
沉思片刻,孟琼舟启唇:“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虽然很醋但还是要让老婆赚到钱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②槐花麦饭和牡丹饼的做法参考百度
第16章 自制辣条
东街的豆腐坊近日招了个新厨子,据说有祖传的秘方,做出的豆腐清香爽滑,豆香浓郁,堪称一绝。林稚连着吃了好几顿,竟还没腻。
今日依旧是吃豆腐。
先炒肉末,加酱油等调味料慢火炒碎,炒到油脂四溢、肉末焦香,再把切好的豆腐倒进去,微微收汁即可出锅。
这样一盘汤汁浓厚的肉末豆腐不该叫肉末豆腐,应该叫米饭杀手。
接着做豆腐丸子。胡萝卜、葱、姜切碎放进豆腐碎,磕一颗鸡蛋,加面粉、五香粉、胡椒粉和盐搅拌均匀。
然后便是挤丸子,下锅炸,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挺好玩,林稚做得很开心。
一个个色泽金黄的豆腐丸子出了锅,外酥里嫩,味道鲜美,还有点肉味,比纯肉丸子还好吃。
林稚觉得满意,开始做下一道菜。
清水煮开煸香的肉末,放豆腐碎和生粉,直至水开浓稠,倒入提前打散的蛋液,慢慢搅开,用盐和胡椒粉提一下味道,最后撒一小把芫荽,一锅热腾腾的西湖豆腐羹就做好了。
刚出锅的菜还热着,林稚握着汤匙,小口小口地舀豆腐羹喝,时不时地吹一吹热气。
吹着吹着,忽然想起来,那日在少卿府和秦夫人闲谈,对方似乎说自己很爱吃豆腐。
平心而论,孟府待自己不薄,不仅孟琼舟平日来买东西多付银钱,就连那日他不过送了一趟干果蜜煎,秦夫人竟了给他十倍的价钱。于情于理,他都该做些回报。
本朝的豆腐做法丰富,煎炒焖炖,精致一点的做成羹,奇葩一点的用蜜糖渍着吃……想来想去,也只有那道炸豆腐丸子比较送得出手。
因为是送给贵人,不能像自己吃那样随心所欲,林稚特意把馅料改进一番,又往豆腐碎里添了些马蹄和海菜,这样炸出来的豆腐丸子口感更丰富,也更富有营养,适合老年人吃。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一路行至孟府,守门奴仆似乎已经识得他的脸,直接领着他进去了。
林稚颔首:“有劳了。”
穿过层层曲院回廊,看见圈在锦鲤池旁的碧青绿竹,他心道:“跟上次来时相比,好像长高了些。”
孟淮安似乎不在家,要是在的话,早就叽叽喳喳跑出来了。这个时间点,该是在国子监听学。
正想着,突然在庭院中瞥见一抹修长人影。
孟琼舟今日换了一身常服,宽袍长袖,一头墨发柔顺地贴在后背,正拿着一本古籍阅读。白皙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信信翻阅,整个人多了几分闲适的慵懒之意。
看惯了孟少卿乌纱绯袍一丝不苟的模样,这副微解长襟的样子倒是第一次见,林稚不由得多看对方几眼。
直到奴仆打破平静:“阿郎,林郎君来了。”
孟琼舟倏然抬头,对上了林稚带着笑意的双眼。
“不告而来,叨扰孟少卿了。”
“无妨。”孟琼舟把古书搁置一旁,微不可察地拢了拢头发,走到林稚面前,“你怎么来了?”
“最近买了些豆腐,想着秦夫人爱吃,便做了些豆腐丸子来。”他补充道,“这是从东街的豆腐坊买的,很好吃的,豆腐味很浓。”
孟琼舟重复他的话:“是送给母亲。”
林稚点点头,然后听对方问道:“我没有吗?”
他没有吗?
这是个什么问题,林稚眨了眨眼,“孟少卿想吃的话,也可以啊,我做了很多。”别说是够他们母子三人吃,再加一个陈平都没问题。
闻言,孟琼舟勾了勾嘴角,“好。”
“上次我来时,把少卿府上庖厨的菜谱稍稍做了改动,不知少卿最近吃得是否可口?”
“尚可。”
看来是吃得一般。林稚笑了笑,“熟能生巧,贵府的厨郎一定比我经验丰富,等他们熟悉修改后的菜谱就好了。”
孟琼舟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