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意外穿书,穿成个病病殃殃寄人篱下的酸腐读书人。
家里怕他早死,遂娶了个穷苦人家的小夫郎前来冲喜。
村里人看着热闹,纷纷在背地里嚼舌根。嫁这么个半只脚踏进阎王殿的病秧子,只怕很快就要守活寡了。
谁知小夫郎这喜冲的极好,不仅把读书人那颗迂腐脑袋给冲开了窍,还一路高升,成了朝廷里炙手可热的大官。
简言之拖着他身残志坚的病体把小夫郎按在床头,连咳带喘:“好阿梨,趁我没死咱再多生几个崽吧,不然咱家那三十多个药铺坊可没人继承了。”
沈忆梨:“.....”
所以崽都生了,这病秧子怎么还没死?
沈忆梨出身穷苦,最会的就是饲养各种家禽走兽,得知要嫁去给村里的病秧子冲喜时,他不禁暗喜。
病秧子这种生物没养过,想来应该和养鸡鸭鹅差不多。
嗯,可以试试....
他原以为病秧子养不了多久就会一命呜呼,不成想那瘦弱好看的夫君被他越养越精神。
不仅圣贤书读的好,还勤奋好学自己写起了风月话本。
沈忆梨看着鼓起来的小腹连连叹气:“病秧子果然不能随便养,稍有不慎就会变成一窝。”
简言之:“别怕,乖阿梨,现在该换夫君养你了。”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种田文甜文穿书科举
主角视角简言之互动沈忆梨
一句话简介:我,冲喜,喂饭
立意:做温暖人间的太阳吧
望盛村。
接连下了五六天的雨,整个村子都被阴雨连绵倾盖,因此那从云层里透出来的微弱夕阳就显得格外难得了。
临近晚饭时分,村里到了秋收后不怎么忙,大多数农户都会趁闲窝在自己院子里剥苞米或是提早准备过冬的柴火。
眼下天刚刚放晴,眺目远望斜阳余晖、团云翻滚,混上满鼻息的新鲜泥土味,很是有点沁人心脾。
只是这种美景是入不了梁春凤的眼的,她向来嗓门大,此刻一出屋闻见挥散不去的药味愈发恼火。
“你说说你能干成点什么事?!我花银子娶你来是为冲喜的,那病秧子在你的照顾下没半点好转不说,现在连药都煎糊了!真不知道花那么多钱娶你进门有什么用!”
“还有你,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熬药?!我交代你问的话你到底问了没?!”
骂完闷声不吭蹲在药罐子旁边的小哥儿她仍不解气,转头又向一旁劈柴的丈夫发难。
“那孩子病得重.....大夫交代了药一定要熬够时辰。再说要不是你让梨哥儿一天到晚的干活,他也不会累到犯困把药给煎糊了。我这刚把药重新熬上,总得等言之身子好些我才好开口去问吧。”
梁春凤冷冷一哼:“吃了那么多药都不见好,我瞧八成是不中用了,得!又白花一笔银子!走走走.....你赶紧进屋去,把要紧事给问清楚了!”
简建成重重叹了口气,甩开梁春凤推搡他的手:“言之还有口气在呢,现在就问不大好吧?”
梁春凤更不耐烦:“有什么好不好的?他在咱们家一寄养就是十五年,吃了我多少米粮?况且哪次病发我没给他请大夫,这花的都不是钱呐?不趁现在还有意识没病糊涂早点问,难不成等入土了把魂召来问?”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
简建成低声呵斥,不管怎么说简言之也是他的侄子。平日里梁春凤怎么克扣苛责他都不管,可这要命的事,他不能由着梁春凤胡来。
梁春凤才不管这些,见他不愿意去,索性把笤帚一扔:“行,你不去那我去!等回头拿了钱我全留给儿子,你休想用一分!”
简建成拦不住她,也懒得拦她,只望着梁春凤气势汹汹的背影摇了摇头,兀自蹲回到了灶台边粗鲁的往里塞柴火。
简言之就是被梁春凤给吵醒的。
他记得自己刚完成一台长达十七个小时的手术,因为体力耗尽晕倒在了办公室,不知怎么醒来就到了这里。
梁春凤没以为简言之会醒,乍一进门对上一双清明的眸子时,双方都愣了愣。
简言之在这种情况下醒来,他没多观望来人,而是先打量了一下周边的情况。
这是一间采光很差的屋子,阴暗潮湿,墙上长满了霉斑。桌上放着几本旧到发黄的书,旁边还有没吃完的午饭,一个有缺口的瓷碗,里面是半块馒头和几片青菜。
而他躺在一张逼仄的硬板床上,盖着一床破了洞的旧被褥。
简言之:“......”不如直接猝死算了。
梁春凤见简言之转醒,心下一喜,收敛起方才在外面的跋扈泼辣,堆起假笑一屁股坐在他床边的团凳上。
“言之啊,你这次病得凶险,我和你舅舅都担心的不得了,生怕你熬不过来。想你年纪轻轻的就病得这样重,往后可是不好过活呐。那刚娶进门的夫郎也是可怜,连个一儿半女都没有就要跟着守寡,唉.......”
梁春凤话头顿了顿,以她对简言之的了解,他多半会在后边会接上话。先表示下愧疚之意,然后像以前那样拿出样值钱的东西来进行添补。
可这次简言之没有。
简言之现在单方面天人交战,疯狂接收原身的记忆。那些汹涌而来的记忆让他头晕目眩,连气都喘不上,更别提开口说话了。
梁春凤等了半晌见他没有接话的意思,以为是自己暗示的还不够明显:“你也知道咱家一向为难,给你请大夫开药花销不少,一家子人都因为你而过的拮据。言之,你是读书人,知情讲礼,你也不忍心看着我们一家子被你拖累的,对不对?”
简言之:继续接收.jpg
梁春凤瞧他一直不说话,心里不免有点火起,连语气也加重了些:“当年你爹娘只顾做生意赚钱,无暇照管你,把你寄养在我们这儿。后来你双亲接连离世,你在我们这儿一住就是整整十五年。眼看你现在娶了夫郎成了家,也该到你报答我们的时候了!”
梁春凤说了这么老些,简言之是一声没吭。
就在她耐心耗尽,以为简言之这回病得厉害,人已经意识模糊了的时候。简言之终于过完了走马灯,可以正常开口说话了。
“值钱的东西....我一早就交给了舅母,如今身无分文......叫我拿什么报答呢?”
简言之一开口就是病入膏肓的虚弱,连说话都要喘粗气。
梁春凤只在乎他脑子还清不清醒,闻言刚站起来的身子又一屁股坐了下去:“不能吧!你爹娘当年做货商,是远近闻名的富户!怎么可能就给你这唯一的儿子留了这么点钱财?!”
这话听的简言之心里冷笑,在原身的记忆里,当年他被寄养到舅舅家时阿娘就给过一笔数目十分可观的寄养费。除此外还给原身悄悄存了一包首饰,让他在舅母刁难时拿出来缓解应对。
这样舅母想从他身上捞得好处也不好意思把他赶出家门,这些年原身都是这么过来的。否则以梁春凤唯利是图的性子,怎会容他在家里白吃白喝这么久?
以往梁春凤还勉强讲点情面,见原身每隔几个月小半年就拿出点首饰、银子之类的,彼此倒相安无事。这回是见简言之病得快不行了,就想一次性把底都给掏干净。
简言之在记忆里并没有搜寻到那笔存款的下落,可眼前他还有个现成的难题急需解决——这具破烂身体一点不扛饿,他前胸贴后背了,再不吃点东西没病死也要先饿死。
想到这里,简言之挤出丝苦笑来:“真是什么都瞒不过舅母.....我爹娘的确给我留了一笔钱财,说是等弱冠后,拿出来娶妻安家之用。”
梁春凤一听这话眼睛都放光了,她就知道村里传的闲话不是空穴来风。
“那这笔钱现在在哪里?!”
话一问完她也反应过来自己有点急切了,忙尴尬的搓了搓手:“这、这不先前瞧你病得太重,怕万一熬不过来么?要是没成个家,让我如何向你爹娘交代,舅母就做主给你娶了个哥儿来冲喜。现在你妻也娶了,家也成了,你倒是告诉舅母,那笔银子存在哪里?”
简言之轻飘飘的望了她一眼,心道这婆娘还真是一点性子都耐不住。
梁春凤浑然不觉他的想法,自顾自继续煽情:“我这也是为你着想,好歹我照养你十几年。怎么着也得看着你后继有人了,我这颗心才放得下来,否则哪有脸面到你爹娘坟前去上柱香啊。”
简言之实在是不想再听她说话了,立刻进入主题道:“我是打心眼里感念舅母这些年对我的照顾.....决定等出去自立门户后就把钱取出来。一半、咳咳....用作安家,另一半就交给舅舅、舅母......算是报答二位对我的养育之恩。”
“你当真这样想?”这话哄的梁春凤喜笑颜开:“不愧是读书人呐,就是比旁人更懂礼数!这么着吧,你病着还虚弱,我去叫梨哥儿做点好吃的给你补补身子。等你好些能出门了,舅母陪你一块去取银子!”
简言之微微一笑,算是点头答应下来。
梁春凤得了准确的信高兴万分,一面往外走一面招呼梨哥儿赶紧去做饭。
屋外守炉子的小哥儿遥声应好,又问她要准备哪些菜。那人声音清清柔柔的,仿佛是水珠落进瓷盘里,不吵不嚷,煞是好听。
简言之忽然心念一动,不知这位娶来给原身冲喜的小哥儿,到底长着何种模样?
直到梁春凤出了这间屋子,简言之才终于有了片刻安静,可以沉下心来盘算盘算他现在的处境。
其实也不用怎么仔细盘算,整间屋子肉眼可见的清苦潦倒,显然是处境不大妙。
简言之想了想,猜测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应该和他办公桌上放的那本纯爱小说有关——那是上一个患者留在这里的,小姑娘家家就喜欢看这些。当时还指着他桌上的名牌兴致冲冲介绍,里面的主角也叫简言之。
纯爱小说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没细看里面的内容。只知道里面有个又酸又穷的书呆子,连续考了五六年结果连个秀才都没考上。
看着桌上一沓落第榜文的简言之脑瓜子有点嗡嗡的。
要说这原身也是真悲催,爹娘曾经是货商,为了方便做生意,便把他寄养在了舅舅家里。
从小就离了父母,自然养成个胆小自卑的性子,好不容易等到家底优渥了些,没盼到合家团聚反而听闻双亲染病接连离世的消息。
那时原身刚满六岁,半大的孩子哪里能照管自己,无处可去只得继续留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
好在舅舅待原身还过得去,不仅给了他饭吃,还让他跟着自己儿子进学堂念了几年书。可惜原身天资不够,光是童生就考了三年,后来又连续考了五年的秀才,却是年年落第。
简言之诸番回忆起来,最终长长一叹。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拿了个学渣剧本么,大不了再重新读回书嘛。想当初双医科博士学位都给肝到手了,区区八股文,简言之根本不带怕的。
而且连媳妇都娶上了,总比穿到末代王朝一去就要被砍头车裂来得强。
这样想着,简言之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
“吱呀.....”
一声推门而入的动静打断了他的神游,简言之下意识看向门口,只见进来个样貌姣好,眉眼清澈的小哥儿。
沈忆梨似是有些局促,抿了抿唇才温声道:“夫君,我做好饭了,要一起出来吃吗?”
简言之没想到娶来的‘媳妇儿’竟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也是,梁春凤是说娶了个小哥儿冲喜来着......
不过这小哥儿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看,身材略显纤瘦,鼻梁高挺,两颊白净,偏粉的嘴唇微微抿起。一双澄净眸子眨巴眨巴,端地是副聪慧灵巧的模样。
沈忆梨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简言之应声,又瞧他总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紧张:“怎么了,夫君?可是我刚才做饭,脸上沾了脏东西?”
“咳....没有。”简言之战术性清嗓,撑着枕头半坐起来。他一动,沈忆梨便自觉走到床前蹲下,看样子是要帮他穿鞋。
简言之吓了一跳,连忙抢过鞋来往脚上套:“不用不用,这点小事,我咳、咳咳.....自己来就行。”
他这动作快到像是要划清界限,沈忆梨手里陡然落了个空,神色不免蕴起些黯然:“.....那我帮夫君换衣裳吧。”
“衣裳也不用,我穿这个就行。”
简言之的破烂身体还是虚,才说那么几句话就冷汗直流。
沈忆梨看在眼里,不敢忤逆他的意思,只好小声劝道:“夫君刚大病了一场,身子还弱着。外面雨是停了,可太阳不暖人,若不换件厚实些的恐怕会加重病情。”
简言之在神游的时候就顺便检查过原身的身体,看上去好像病得很严重,但其实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后天性假性哮喘。
只要吃好喝好把营养跟上来,再适当做点心肺方面的康复运动,想治好压根不是事。
沈忆梨担心的眉头紧皱,还想继续劝,简言之先扛不住饿了:“没事儿,我检查过的,能抢救。走吧.....快出去吃饭。”
检查、抢救之类的词听得沈忆梨半知半解,见简言之强撑着病体,以一种无人可挡的架势拼命往饭桌方向挪,也不好再追问下去,忙跟在他后头一同去准备碗筷事宜了。
自沈忆梨嫁过来冲喜,家里的活计基本都是他在做。大到锄田开荒,小到洗衣做饭,数十日的勤恳洒扫把这一家子人都给养出了懒散毛病。
今儿简思奇下工早,赶上了回来吃晚饭,他习惯了一上桌就有人掰好馍拿好筷子端碗就能吃的,但沈忆梨今日却没顾得上照管他。
简言之病了十多天头一日下床,沈忆梨唯恐他着了风,又怕他矮凳子没靠背坐久了腰酸,忙进忙出的给他取衣裳、搬椅子。
简思奇一贯瞧不上他这个书呆子表弟,张口就嘲:“真不愧是娶了哥儿的哈,有了人伺候就是不一样!哪像我呀,连个痨病鬼都比不上,半点不被人放在眼里!”
彼时沈忆梨正给简言之换好了椅子,自个儿也搬了把矮点的放在旁边,方便给他夹菜端水。
简思奇这人小肚鸡肠的很,边嘲还边伸手狠推了一把,沈忆梨没设防,脚下一个踉跄就往前重重扑去。
幸亏简言之反应快,抬手扶住了桌子角,这才没让半弯腰弄凳子的小哥儿磕到脑袋。
“对不起......”沈忆梨脸色微白,小心翼翼捧起简言之的手看。刚刚他离桌角太近,避肯定是避不开了,大半个身子撞过去,简言之的手被前后相夹肯定会受伤。
果不其然,简言之磕到桌角的手背立马浮起一大块淤青,显在没甚血色的肌肤上,令人触目惊心。
简思奇见状得意的咧嘴,一脸‘就欺负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
简言之当然知道他们对沈忆梨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原身在这个家里的地位,而原身胆小怯懦,遇到不平的事从来不会为自己争辩。
但他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受气包。
简言之把手收回来,将沈忆梨往后拉了拉。然后面带微笑,非常有礼貌的一脚踢在了简思奇翘起来的椅子腿上。
简思奇根本就没把忍气吞声惯了的书呆子当回事,更不会预料到他有胆子敢当众报复自己。猛地一被踢,重心一歪,整个人便四仰八叉砸到了地上。
“简言之!你个要死的痨病鬼,居然敢整我?!”
“我整你了吗?”简言之抬抬手,露出手背上的淤青:“瞧你,也不知道要让着点病人。这下好了,我受了伤,又得多躺一阵才能下床了。”
简思奇这会儿还没明白简言之说的多躺一阵意味着什么,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拳头捏紧,作势就要给他吃顿教训。
简建成进院子刚好目睹这一切:“住手!言之病得那么重,你一个做哥哥的,不说多照顾着他些,怎么还动起了拳脚?!”
“不是,爹!这病秧子——”
“什么病秧子!言之是你表弟,说话要有分寸!”
简建成倒也不是真的就有多护着简言之,主要是简言之身体不好,简思奇下手又没轻重,要真给他打出个好歹来,村里人难免会在背后嚼舌根。
本来梁春凤平日里对简言之冷嘲热讽就已经让村里传出流言了,说他心狠,连亲侄子都容不下。自己不好出面就让婆娘刁难,好早点把这个拖油瓶给赶出去。
简思奇被亲爹呵斥怄得脖颈都红了,再看简言之那副病恹恹的虚弱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简言之眼眸半抬,连装都懒得装,端起桌上的两碟子肉菜就招呼沈忆梨一块进屋。
“站住!你要把菜端哪里去?!”
简言之一哂:“既然表哥那么不待见我,那我干脆和这位....呃、我夫郎回屋去吃好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对着简思奇这副愚蠢面孔,他着实有点倒胃口。
“你要滚就滚,最好带着你那没用的夫郎一起滚回杂物间去!菜你放下,你把菜都端走了,我们吃什么?!”
简思奇后槽牙都咬紧了,简言之要回屋去吃饭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农户人家鲜少开荤,今儿饭桌上难得有两道肉菜,全在被简言之端在了手里。
简言之:“吃青菜萝卜啊,平时你们不就给我吃这个?”
语气理所当然到无从反驳。
两厢僵持间,梁春凤掏完草木灰从厨房里出来了。
她瞧简言之出了屋门还有点高兴,刚要问他身子好点没有,就听简思奇扬着破锣嗓子直告状。
梁春凤是溺爱儿子不假,可她更惦记简言之手里的那笔钱。
不就是一盘烧鸡和一盘小炒肉么?等银子拿到手,多肥的鸡和肉都由着他们吃。
偏偏简思奇还不肯罢休:“我呸!凭什么他身子差我就要多让着他?他是爹娘命短死的早,家里没人了才丢到我们家来的!都给他吃的喝的屋子住了还想怎么样?非要纵着他来当这个家吗?!”
简言之看了看院里比他那杂物间好不到哪里去的烂屋子,心道就算这个家要给他当,他还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呢。
“走吧,咱们进屋,不然菜要凉了。”
言语间没有一点要回嘴争论的意思。
梁春凤私心里觉得简思奇的话说到了心坎儿上,却又不好表现的太过认同。她望着盘子里的半只烧鸡咽了咽口水,试探道:“言之啊.....”
“怎么,舅母有话要说?”
简言之全然不给她打商量留下一碟子肉菜的机会,眉头一拧就开始喘粗气:“我大病初愈禁不住风吹,手还受了伤。在外面站的够久了,我.....咳咳、咳....”
原身的破烂身体好使的很,一咳就脸色发白,摇摇欲坠。
梁春凤冷汗都被吓出来了,生怕他背过气去。
再看简言之手背上的淤青,只得勉力压下愤懑,狠剜了自家儿子一眼:“你回屋去吧!菜也端进去!等你先养好身子,其他的事回头再说!”
“那就多谢舅母了。”简言之艰难道谢,要不是胳膊被沈忆梨架着,他高低得转过身去把桌上那小碟酱菜也给端走。
“阿娘,你——”
“住嘴!”
简言之那边房门一关,梁春凤立马喝住了上蹿下跳的简思奇:“简言之手里有他爹娘留下来的一笔银子,等那银子归了我们什么鸡鸭鱼吃不上,就非要计较这一顿?!”
“银子?”简思奇一听这话捏紧的拳头松了松:“您说的是真的?他那短命鬼爹娘留给他的银子肯给我们?”
“这能有假?他病的那样重还有几天活头。好儿子,你就听娘一句劝,这几日别跟他争嘴,凡事都由着他去。等银子到手,娘就给你物色个好生养的标致媳妇儿!”
简思奇打了小二十年的光棍,村里跟他同龄的汉子大多孩子都会满地跑了。若非他家穷,又一直没个体面的活干,怎会连个媳妇儿都找不到。
要是手里有了银子,老婆孩子热炕头,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到时候再把简言之住的那间屋子改回成杂物间,堆放点没用的东西。少了碍眼的人在跟前讨晦气,小日子过得必然舒坦。
简思奇三言两语就被梁春凤给哄高兴了,也不管他爹脸色比菜盘子里的青菜还绿,不成曲的小调一哼,终于肯安安分分坐下吃饭了。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所以他待简言之很体贴。
其实真论起来,他跟简言之并不大熟。
因为他嫁过来的时候原身正在病重昏迷中,嫁过来十多天了,除了今儿简言之醒了一次之外,前面十一天,他连话都没有跟对方说过。
他原以为村里都当笑话提的书呆子会是沉闷话少的人,不想现在看来,简言之不仅口齿伶俐的很,人也不似传言里说的那般酸腐。
至少.....简言之今天还维护了他,替他打压了简思奇的嚣张气焰。
沈忆梨心里有点发暖,捏了捏筷子,将那半只烧鸡几乎全夹到了简言之碗里。
正在专心刨饭的简言之:“.......”
“我是病人,要多以清淡滋补少食荤腥。这鸡还挺肥,你多吃点。”
简言之笑笑,把油光水滑的鸡腿夹回到沈忆梨碗里。
他低头刨了两口饭,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咽下腮帮子里鼓囊的存货才道:“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那啥....你能不能先别叫我夫君了?”
倒也不是简言之接受不来这个称呼,他读大学的时候就被同性追过,只是因为对对方无感,所以不了了之了。
眼前的沈忆梨模样清秀可人,并且跟他已经有了婚姻之实,他不想让沈忆梨叫自己夫君是单纯觉得没必要。
家里怕他早死,遂娶了个穷苦人家的小夫郎前来冲喜。
村里人看着热闹,纷纷在背地里嚼舌根。嫁这么个半只脚踏进阎王殿的病秧子,只怕很快就要守活寡了。
谁知小夫郎这喜冲的极好,不仅把读书人那颗迂腐脑袋给冲开了窍,还一路高升,成了朝廷里炙手可热的大官。
简言之拖着他身残志坚的病体把小夫郎按在床头,连咳带喘:“好阿梨,趁我没死咱再多生几个崽吧,不然咱家那三十多个药铺坊可没人继承了。”
沈忆梨:“.....”
所以崽都生了,这病秧子怎么还没死?
沈忆梨出身穷苦,最会的就是饲养各种家禽走兽,得知要嫁去给村里的病秧子冲喜时,他不禁暗喜。
病秧子这种生物没养过,想来应该和养鸡鸭鹅差不多。
嗯,可以试试....
他原以为病秧子养不了多久就会一命呜呼,不成想那瘦弱好看的夫君被他越养越精神。
不仅圣贤书读的好,还勤奋好学自己写起了风月话本。
沈忆梨看着鼓起来的小腹连连叹气:“病秧子果然不能随便养,稍有不慎就会变成一窝。”
简言之:“别怕,乖阿梨,现在该换夫君养你了。”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种田文甜文穿书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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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我,冲喜,喂饭
立意:做温暖人间的太阳吧
望盛村。
接连下了五六天的雨,整个村子都被阴雨连绵倾盖,因此那从云层里透出来的微弱夕阳就显得格外难得了。
临近晚饭时分,村里到了秋收后不怎么忙,大多数农户都会趁闲窝在自己院子里剥苞米或是提早准备过冬的柴火。
眼下天刚刚放晴,眺目远望斜阳余晖、团云翻滚,混上满鼻息的新鲜泥土味,很是有点沁人心脾。
只是这种美景是入不了梁春凤的眼的,她向来嗓门大,此刻一出屋闻见挥散不去的药味愈发恼火。
“你说说你能干成点什么事?!我花银子娶你来是为冲喜的,那病秧子在你的照顾下没半点好转不说,现在连药都煎糊了!真不知道花那么多钱娶你进门有什么用!”
“还有你,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熬药?!我交代你问的话你到底问了没?!”
骂完闷声不吭蹲在药罐子旁边的小哥儿她仍不解气,转头又向一旁劈柴的丈夫发难。
“那孩子病得重.....大夫交代了药一定要熬够时辰。再说要不是你让梨哥儿一天到晚的干活,他也不会累到犯困把药给煎糊了。我这刚把药重新熬上,总得等言之身子好些我才好开口去问吧。”
梁春凤冷冷一哼:“吃了那么多药都不见好,我瞧八成是不中用了,得!又白花一笔银子!走走走.....你赶紧进屋去,把要紧事给问清楚了!”
简建成重重叹了口气,甩开梁春凤推搡他的手:“言之还有口气在呢,现在就问不大好吧?”
梁春凤更不耐烦:“有什么好不好的?他在咱们家一寄养就是十五年,吃了我多少米粮?况且哪次病发我没给他请大夫,这花的都不是钱呐?不趁现在还有意识没病糊涂早点问,难不成等入土了把魂召来问?”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
简建成低声呵斥,不管怎么说简言之也是他的侄子。平日里梁春凤怎么克扣苛责他都不管,可这要命的事,他不能由着梁春凤胡来。
梁春凤才不管这些,见他不愿意去,索性把笤帚一扔:“行,你不去那我去!等回头拿了钱我全留给儿子,你休想用一分!”
简建成拦不住她,也懒得拦她,只望着梁春凤气势汹汹的背影摇了摇头,兀自蹲回到了灶台边粗鲁的往里塞柴火。
简言之就是被梁春凤给吵醒的。
他记得自己刚完成一台长达十七个小时的手术,因为体力耗尽晕倒在了办公室,不知怎么醒来就到了这里。
梁春凤没以为简言之会醒,乍一进门对上一双清明的眸子时,双方都愣了愣。
简言之在这种情况下醒来,他没多观望来人,而是先打量了一下周边的情况。
这是一间采光很差的屋子,阴暗潮湿,墙上长满了霉斑。桌上放着几本旧到发黄的书,旁边还有没吃完的午饭,一个有缺口的瓷碗,里面是半块馒头和几片青菜。
而他躺在一张逼仄的硬板床上,盖着一床破了洞的旧被褥。
简言之:“......”不如直接猝死算了。
梁春凤见简言之转醒,心下一喜,收敛起方才在外面的跋扈泼辣,堆起假笑一屁股坐在他床边的团凳上。
“言之啊,你这次病得凶险,我和你舅舅都担心的不得了,生怕你熬不过来。想你年纪轻轻的就病得这样重,往后可是不好过活呐。那刚娶进门的夫郎也是可怜,连个一儿半女都没有就要跟着守寡,唉.......”
梁春凤话头顿了顿,以她对简言之的了解,他多半会在后边会接上话。先表示下愧疚之意,然后像以前那样拿出样值钱的东西来进行添补。
可这次简言之没有。
简言之现在单方面天人交战,疯狂接收原身的记忆。那些汹涌而来的记忆让他头晕目眩,连气都喘不上,更别提开口说话了。
梁春凤等了半晌见他没有接话的意思,以为是自己暗示的还不够明显:“你也知道咱家一向为难,给你请大夫开药花销不少,一家子人都因为你而过的拮据。言之,你是读书人,知情讲礼,你也不忍心看着我们一家子被你拖累的,对不对?”
简言之:继续接收.jpg
梁春凤瞧他一直不说话,心里不免有点火起,连语气也加重了些:“当年你爹娘只顾做生意赚钱,无暇照管你,把你寄养在我们这儿。后来你双亲接连离世,你在我们这儿一住就是整整十五年。眼看你现在娶了夫郎成了家,也该到你报答我们的时候了!”
梁春凤说了这么老些,简言之是一声没吭。
就在她耐心耗尽,以为简言之这回病得厉害,人已经意识模糊了的时候。简言之终于过完了走马灯,可以正常开口说话了。
“值钱的东西....我一早就交给了舅母,如今身无分文......叫我拿什么报答呢?”
简言之一开口就是病入膏肓的虚弱,连说话都要喘粗气。
梁春凤只在乎他脑子还清不清醒,闻言刚站起来的身子又一屁股坐了下去:“不能吧!你爹娘当年做货商,是远近闻名的富户!怎么可能就给你这唯一的儿子留了这么点钱财?!”
这话听的简言之心里冷笑,在原身的记忆里,当年他被寄养到舅舅家时阿娘就给过一笔数目十分可观的寄养费。除此外还给原身悄悄存了一包首饰,让他在舅母刁难时拿出来缓解应对。
这样舅母想从他身上捞得好处也不好意思把他赶出家门,这些年原身都是这么过来的。否则以梁春凤唯利是图的性子,怎会容他在家里白吃白喝这么久?
以往梁春凤还勉强讲点情面,见原身每隔几个月小半年就拿出点首饰、银子之类的,彼此倒相安无事。这回是见简言之病得快不行了,就想一次性把底都给掏干净。
简言之在记忆里并没有搜寻到那笔存款的下落,可眼前他还有个现成的难题急需解决——这具破烂身体一点不扛饿,他前胸贴后背了,再不吃点东西没病死也要先饿死。
想到这里,简言之挤出丝苦笑来:“真是什么都瞒不过舅母.....我爹娘的确给我留了一笔钱财,说是等弱冠后,拿出来娶妻安家之用。”
梁春凤一听这话眼睛都放光了,她就知道村里传的闲话不是空穴来风。
“那这笔钱现在在哪里?!”
话一问完她也反应过来自己有点急切了,忙尴尬的搓了搓手:“这、这不先前瞧你病得太重,怕万一熬不过来么?要是没成个家,让我如何向你爹娘交代,舅母就做主给你娶了个哥儿来冲喜。现在你妻也娶了,家也成了,你倒是告诉舅母,那笔银子存在哪里?”
简言之轻飘飘的望了她一眼,心道这婆娘还真是一点性子都耐不住。
梁春凤浑然不觉他的想法,自顾自继续煽情:“我这也是为你着想,好歹我照养你十几年。怎么着也得看着你后继有人了,我这颗心才放得下来,否则哪有脸面到你爹娘坟前去上柱香啊。”
简言之实在是不想再听她说话了,立刻进入主题道:“我是打心眼里感念舅母这些年对我的照顾.....决定等出去自立门户后就把钱取出来。一半、咳咳....用作安家,另一半就交给舅舅、舅母......算是报答二位对我的养育之恩。”
“你当真这样想?”这话哄的梁春凤喜笑颜开:“不愧是读书人呐,就是比旁人更懂礼数!这么着吧,你病着还虚弱,我去叫梨哥儿做点好吃的给你补补身子。等你好些能出门了,舅母陪你一块去取银子!”
简言之微微一笑,算是点头答应下来。
梁春凤得了准确的信高兴万分,一面往外走一面招呼梨哥儿赶紧去做饭。
屋外守炉子的小哥儿遥声应好,又问她要准备哪些菜。那人声音清清柔柔的,仿佛是水珠落进瓷盘里,不吵不嚷,煞是好听。
简言之忽然心念一动,不知这位娶来给原身冲喜的小哥儿,到底长着何种模样?
直到梁春凤出了这间屋子,简言之才终于有了片刻安静,可以沉下心来盘算盘算他现在的处境。
其实也不用怎么仔细盘算,整间屋子肉眼可见的清苦潦倒,显然是处境不大妙。
简言之想了想,猜测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应该和他办公桌上放的那本纯爱小说有关——那是上一个患者留在这里的,小姑娘家家就喜欢看这些。当时还指着他桌上的名牌兴致冲冲介绍,里面的主角也叫简言之。
纯爱小说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没细看里面的内容。只知道里面有个又酸又穷的书呆子,连续考了五六年结果连个秀才都没考上。
看着桌上一沓落第榜文的简言之脑瓜子有点嗡嗡的。
要说这原身也是真悲催,爹娘曾经是货商,为了方便做生意,便把他寄养在了舅舅家里。
从小就离了父母,自然养成个胆小自卑的性子,好不容易等到家底优渥了些,没盼到合家团聚反而听闻双亲染病接连离世的消息。
那时原身刚满六岁,半大的孩子哪里能照管自己,无处可去只得继续留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日子。
好在舅舅待原身还过得去,不仅给了他饭吃,还让他跟着自己儿子进学堂念了几年书。可惜原身天资不够,光是童生就考了三年,后来又连续考了五年的秀才,却是年年落第。
简言之诸番回忆起来,最终长长一叹。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拿了个学渣剧本么,大不了再重新读回书嘛。想当初双医科博士学位都给肝到手了,区区八股文,简言之根本不带怕的。
而且连媳妇都娶上了,总比穿到末代王朝一去就要被砍头车裂来得强。
这样想着,简言之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
“吱呀.....”
一声推门而入的动静打断了他的神游,简言之下意识看向门口,只见进来个样貌姣好,眉眼清澈的小哥儿。
沈忆梨似是有些局促,抿了抿唇才温声道:“夫君,我做好饭了,要一起出来吃吗?”
简言之没想到娶来的‘媳妇儿’竟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也是,梁春凤是说娶了个小哥儿冲喜来着......
不过这小哥儿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看,身材略显纤瘦,鼻梁高挺,两颊白净,偏粉的嘴唇微微抿起。一双澄净眸子眨巴眨巴,端地是副聪慧灵巧的模样。
沈忆梨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简言之应声,又瞧他总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紧张:“怎么了,夫君?可是我刚才做饭,脸上沾了脏东西?”
“咳....没有。”简言之战术性清嗓,撑着枕头半坐起来。他一动,沈忆梨便自觉走到床前蹲下,看样子是要帮他穿鞋。
简言之吓了一跳,连忙抢过鞋来往脚上套:“不用不用,这点小事,我咳、咳咳.....自己来就行。”
他这动作快到像是要划清界限,沈忆梨手里陡然落了个空,神色不免蕴起些黯然:“.....那我帮夫君换衣裳吧。”
“衣裳也不用,我穿这个就行。”
简言之的破烂身体还是虚,才说那么几句话就冷汗直流。
沈忆梨看在眼里,不敢忤逆他的意思,只好小声劝道:“夫君刚大病了一场,身子还弱着。外面雨是停了,可太阳不暖人,若不换件厚实些的恐怕会加重病情。”
简言之在神游的时候就顺便检查过原身的身体,看上去好像病得很严重,但其实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后天性假性哮喘。
只要吃好喝好把营养跟上来,再适当做点心肺方面的康复运动,想治好压根不是事。
沈忆梨担心的眉头紧皱,还想继续劝,简言之先扛不住饿了:“没事儿,我检查过的,能抢救。走吧.....快出去吃饭。”
检查、抢救之类的词听得沈忆梨半知半解,见简言之强撑着病体,以一种无人可挡的架势拼命往饭桌方向挪,也不好再追问下去,忙跟在他后头一同去准备碗筷事宜了。
自沈忆梨嫁过来冲喜,家里的活计基本都是他在做。大到锄田开荒,小到洗衣做饭,数十日的勤恳洒扫把这一家子人都给养出了懒散毛病。
今儿简思奇下工早,赶上了回来吃晚饭,他习惯了一上桌就有人掰好馍拿好筷子端碗就能吃的,但沈忆梨今日却没顾得上照管他。
简言之病了十多天头一日下床,沈忆梨唯恐他着了风,又怕他矮凳子没靠背坐久了腰酸,忙进忙出的给他取衣裳、搬椅子。
简思奇一贯瞧不上他这个书呆子表弟,张口就嘲:“真不愧是娶了哥儿的哈,有了人伺候就是不一样!哪像我呀,连个痨病鬼都比不上,半点不被人放在眼里!”
彼时沈忆梨正给简言之换好了椅子,自个儿也搬了把矮点的放在旁边,方便给他夹菜端水。
简思奇这人小肚鸡肠的很,边嘲还边伸手狠推了一把,沈忆梨没设防,脚下一个踉跄就往前重重扑去。
幸亏简言之反应快,抬手扶住了桌子角,这才没让半弯腰弄凳子的小哥儿磕到脑袋。
“对不起......”沈忆梨脸色微白,小心翼翼捧起简言之的手看。刚刚他离桌角太近,避肯定是避不开了,大半个身子撞过去,简言之的手被前后相夹肯定会受伤。
果不其然,简言之磕到桌角的手背立马浮起一大块淤青,显在没甚血色的肌肤上,令人触目惊心。
简思奇见状得意的咧嘴,一脸‘就欺负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
简言之当然知道他们对沈忆梨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原身在这个家里的地位,而原身胆小怯懦,遇到不平的事从来不会为自己争辩。
但他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受气包。
简言之把手收回来,将沈忆梨往后拉了拉。然后面带微笑,非常有礼貌的一脚踢在了简思奇翘起来的椅子腿上。
简思奇根本就没把忍气吞声惯了的书呆子当回事,更不会预料到他有胆子敢当众报复自己。猛地一被踢,重心一歪,整个人便四仰八叉砸到了地上。
“简言之!你个要死的痨病鬼,居然敢整我?!”
“我整你了吗?”简言之抬抬手,露出手背上的淤青:“瞧你,也不知道要让着点病人。这下好了,我受了伤,又得多躺一阵才能下床了。”
简思奇这会儿还没明白简言之说的多躺一阵意味着什么,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拳头捏紧,作势就要给他吃顿教训。
简建成进院子刚好目睹这一切:“住手!言之病得那么重,你一个做哥哥的,不说多照顾着他些,怎么还动起了拳脚?!”
“不是,爹!这病秧子——”
“什么病秧子!言之是你表弟,说话要有分寸!”
简建成倒也不是真的就有多护着简言之,主要是简言之身体不好,简思奇下手又没轻重,要真给他打出个好歹来,村里人难免会在背后嚼舌根。
本来梁春凤平日里对简言之冷嘲热讽就已经让村里传出流言了,说他心狠,连亲侄子都容不下。自己不好出面就让婆娘刁难,好早点把这个拖油瓶给赶出去。
简思奇被亲爹呵斥怄得脖颈都红了,再看简言之那副病恹恹的虚弱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简言之眼眸半抬,连装都懒得装,端起桌上的两碟子肉菜就招呼沈忆梨一块进屋。
“站住!你要把菜端哪里去?!”
简言之一哂:“既然表哥那么不待见我,那我干脆和这位....呃、我夫郎回屋去吃好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对着简思奇这副愚蠢面孔,他着实有点倒胃口。
“你要滚就滚,最好带着你那没用的夫郎一起滚回杂物间去!菜你放下,你把菜都端走了,我们吃什么?!”
简思奇后槽牙都咬紧了,简言之要回屋去吃饭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农户人家鲜少开荤,今儿饭桌上难得有两道肉菜,全在被简言之端在了手里。
简言之:“吃青菜萝卜啊,平时你们不就给我吃这个?”
语气理所当然到无从反驳。
两厢僵持间,梁春凤掏完草木灰从厨房里出来了。
她瞧简言之出了屋门还有点高兴,刚要问他身子好点没有,就听简思奇扬着破锣嗓子直告状。
梁春凤是溺爱儿子不假,可她更惦记简言之手里的那笔钱。
不就是一盘烧鸡和一盘小炒肉么?等银子拿到手,多肥的鸡和肉都由着他们吃。
偏偏简思奇还不肯罢休:“我呸!凭什么他身子差我就要多让着他?他是爹娘命短死的早,家里没人了才丢到我们家来的!都给他吃的喝的屋子住了还想怎么样?非要纵着他来当这个家吗?!”
简言之看了看院里比他那杂物间好不到哪里去的烂屋子,心道就算这个家要给他当,他还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呢。
“走吧,咱们进屋,不然菜要凉了。”
言语间没有一点要回嘴争论的意思。
梁春凤私心里觉得简思奇的话说到了心坎儿上,却又不好表现的太过认同。她望着盘子里的半只烧鸡咽了咽口水,试探道:“言之啊.....”
“怎么,舅母有话要说?”
简言之全然不给她打商量留下一碟子肉菜的机会,眉头一拧就开始喘粗气:“我大病初愈禁不住风吹,手还受了伤。在外面站的够久了,我.....咳咳、咳....”
原身的破烂身体好使的很,一咳就脸色发白,摇摇欲坠。
梁春凤冷汗都被吓出来了,生怕他背过气去。
再看简言之手背上的淤青,只得勉力压下愤懑,狠剜了自家儿子一眼:“你回屋去吧!菜也端进去!等你先养好身子,其他的事回头再说!”
“那就多谢舅母了。”简言之艰难道谢,要不是胳膊被沈忆梨架着,他高低得转过身去把桌上那小碟酱菜也给端走。
“阿娘,你——”
“住嘴!”
简言之那边房门一关,梁春凤立马喝住了上蹿下跳的简思奇:“简言之手里有他爹娘留下来的一笔银子,等那银子归了我们什么鸡鸭鱼吃不上,就非要计较这一顿?!”
“银子?”简思奇一听这话捏紧的拳头松了松:“您说的是真的?他那短命鬼爹娘留给他的银子肯给我们?”
“这能有假?他病的那样重还有几天活头。好儿子,你就听娘一句劝,这几日别跟他争嘴,凡事都由着他去。等银子到手,娘就给你物色个好生养的标致媳妇儿!”
简思奇打了小二十年的光棍,村里跟他同龄的汉子大多孩子都会满地跑了。若非他家穷,又一直没个体面的活干,怎会连个媳妇儿都找不到。
要是手里有了银子,老婆孩子热炕头,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到时候再把简言之住的那间屋子改回成杂物间,堆放点没用的东西。少了碍眼的人在跟前讨晦气,小日子过得必然舒坦。
简思奇三言两语就被梁春凤给哄高兴了,也不管他爹脸色比菜盘子里的青菜还绿,不成曲的小调一哼,终于肯安安分分坐下吃饭了。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所以他待简言之很体贴。
其实真论起来,他跟简言之并不大熟。
因为他嫁过来的时候原身正在病重昏迷中,嫁过来十多天了,除了今儿简言之醒了一次之外,前面十一天,他连话都没有跟对方说过。
他原以为村里都当笑话提的书呆子会是沉闷话少的人,不想现在看来,简言之不仅口齿伶俐的很,人也不似传言里说的那般酸腐。
至少.....简言之今天还维护了他,替他打压了简思奇的嚣张气焰。
沈忆梨心里有点发暖,捏了捏筷子,将那半只烧鸡几乎全夹到了简言之碗里。
正在专心刨饭的简言之:“.......”
“我是病人,要多以清淡滋补少食荤腥。这鸡还挺肥,你多吃点。”
简言之笑笑,把油光水滑的鸡腿夹回到沈忆梨碗里。
他低头刨了两口饭,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咽下腮帮子里鼓囊的存货才道:“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那啥....你能不能先别叫我夫君了?”
倒也不是简言之接受不来这个称呼,他读大学的时候就被同性追过,只是因为对对方无感,所以不了了之了。
眼前的沈忆梨模样清秀可人,并且跟他已经有了婚姻之实,他不想让沈忆梨叫自己夫君是单纯觉得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