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几天,面对琳琅满目的面包热狗三名治,阿风却存心咬定了说想吃中国菜,他的黑眼睛一瞬不瞬望着我的时候,我很难拒绝。这是他一贯自信和坦然的眼眸,即使在不同肤色的外国人面前他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胆怯和不合时宜来,谈笑自如,并且......指挥得当。天生的吧。
美国的菜蔬比肉类价高,而且中国大米难寻,我尽力在超市里寻找合意的物品,虽然常常要花上半天的时间,但每每寻获的时候,总是会有隐隐的兴奋和成就感。
阿风夸我适合做"家庭煮夫"。
我心想,大概是我欠你的,随即转移话题问他:"你什么时候打电话回国?"我不是喜欢和人主动联系的人,但也残留一点责任感。
他略略放淡了表情,"过一阵子,等安定下来吧。"不知道他这安定下来是何意思?
"等我和你两个能够安定下来了,呵呵。"他居然自动地补充,好像我思想里的一条虫。
我端起一碗粥给他,借此堵上他的嘴。
他不甘愿地不肯接,"还吃这个?!"
"你以为你好透了吗?"顺手拨给他一些菠菜,据说可以补血。
他用力点头,放下男人的架子,回复孩童般的纯真。"嘿,Jo,说真的给我来杯酒吧。"
我一手拿了餐巾搭住他的头,遮住他魔性的眼睛,以免自己受它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不小心答应了他的非合理要求。
他却不给我"作弊"的机会,居然自己跳下床,跳开拖鞋,就跑向储物柜,我真怀疑他几岁!是不是人受伤或生病的时候都有撒娇的倾向啊?
我赶紧也冲到储物柜前,从他手里夺下白兰地,飞快地从柜子里另拿了瓶红酒,非常没骨气地还到他手中。两害相全取其轻,我只敢给他喝养胃的红酒。
然后,我瞪着非常得意地品红酒的阿风,名为"监视",慢慢地却自己看得入了迷:头发丝被他躺得微乱,天然地形成一些错落有致的层次,没有遮住他一贯讳莫如深的眉眼,此刻一目了然,闪动一点平和幸福的光彩。为什么他那么高兴呢?
"我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这样一起喝酒,"他开口了,"我以为再没有机会了。"他的眼睛不对着我,所以杀伤力相对较弱。
我尚在逃避中,没有思想准备,所以我就问他:"你说说为什么我们非来美国不可?"
他伤着,我不能对他动手,但我可以追问。
他的回答让我蹶倒了。他说"911事件"后自由女神像一直没有开放,听说最近开放了底座上的博物馆,所以想带我来看看。说话的时候,他先是僵了一僵表情,然后单手举着酒杯,半是戏谑的样子对我。
我被他玩世不恭的样子气着了。这种人果然是不值得原谅的!我还管他做什么?!
当天就甩下他,独自出门观光去了,这才是他带我到美国来的本来目的,不是吗?而他居然为了这种烂理由,用自残来要挟我,我这个气啊!
他腹部的伤口没好全,当然跑不过我,而且医生也阻止他的乱走。看他请得起那么贵的医生,就知道他不是没有钱,不过他没有选上东区的高尚住宅,而是窝在西斯赫顿街附近的小街道那些满是涂鸦的暗旧公寓里。他说那样自在,我不得不承认这里虽然人种混杂,比起高尚社会里的道貌岸然来确实是要惬意舒服得多了。
我不很认得路,可是依靠地图也认得地铁,在上海时只要看到地铁,就好像看到"家"了,于我在纽约也是如此。
纽约的地铁都是自动售票制,幸好身边带了几枚硬币,才没在自动贩售机前出丑,也省掉了兑换硬币的麻烦。
我刚进入车厢,起先被映入眼帘的车厢四壁吓了一跳,那上面肮脏不堪地涂满了横七竖八的人名和数码,夹杂着"Fuck you"、"Shit"等粗言秽语。美国家庭汽车业发达,坐地铁的人根本不会"人头攒动",这种满目疮痍就更加一目了然了。我不禁想美国青少年幼稚粗率得令人哑然失笑。可是哪个国家的孩子不是如此呢?中国的名胜古迹、公共汽车、教室、甚至厕所里也会有这类似的"某某到此一游"、"某某某我爱你"之类,唯一触景伤情的还是那句"be sick for home"。从未完成的大学开始,我便没有再回过家。和母亲之间的联系是有的,一年的一次、两次,她说"想我",问我的近况,只是再没听过父亲的声音,因为我的"坏"名声。他放弃了,但我至少还记得他爱喝的绍兴老酒,偶尔匿名稍回去两坛。
我最终还是勇敢地在杂色多、本色少的地铁座位上坐了下来,还没想好要去哪里,所以随遇而安。窗框将玻璃划出一道一道的横竖格,孤独的倒影--我扪心自问:谁是谁的谁?我是谁的我?谁是我的谁?
这时候地铁重新靠站,新的乘客上来。前前后后的车厢都很空,但是一个肥壮的黑人却偏偏选中我的这排座位而来。他笨重,但是灵活,眼神不是不精明的。他们这类人,容易对种族问题敏感。他看着我,我也看了他一眼,我没有避开的理由。我觉得,黄种人和黑种人平起平坐,会让他的心胸比较宽广。
我对他礼貌点头,示意欢迎他坐在旁边。也许他心情不太好,没有对我露出他们特有的雪白牙齿来。
他巨大的身躯坐下来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小小的女孩,她的肤色比他浅些,不是纯黑,而是接近褐色;眼睛特别黑特别亮,有一种空洞的纯真;手里有一只颜色乌麻麻的玩具熊,已经破旧不堪了。她一手抱住先前那黑人的大腿,用一种依赖的姿态想攀上去。那黑人虽然没有露出慈祥的表情,可是神态间有一种纵容的温和,他是喜欢她的,也许是他唯一的小女儿。小女孩爬上父亲膝头的时候,玩具熊不小心掉了下来,她"Oh,no!"地叫了一声。
做父亲的叹息地弯身,有些艰难。
我会心地伸出了援手,我把玩具熊交到女孩的手上,她满足地抱紧了,还用脖子蹭蹭小熊的脸颊。父亲的手环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抱得更牢。
那个做父亲的转向我,表情还是紧蹦的、戒备的,可是他对我说:"谢谢!"。
英语对我而言并不困难,难的是要辨别这并非母语的语言中语气的真真假假。
"不客气。"我淡淡应了,听说美国人听不懂迂回曲折的客套,例如"举手之劳",他们大概会追问手举着怎么劳动?
他若有所思地把小女孩放正在大腿上。这路好像还很长,我观察着他的神态,茫然的,又好像有内容,但肯定不是快乐的。
他想了半天,忽然调转了头问我:"先生,请你借给我5美元。"
我一惊,不清楚他的用意。陌生人的所谓"借",当然是不还的,可他为什么挑中我?我还以为我的友善,通常会化解别人敌意的目标呢。
正当犹疑之际,也是他目光炯炯审视我的答案之际,黑人的眼睛很特别,因为黑白分明,所以他们的爱憎也是目不转睛、直白无误地传递的。
一只手从我后方很精确地递出了5美元,"我有,拿去吧。"
这手骨节分明,优雅有力,我顺着它看它主人的脸。
黑人接过钱,也看他的脸。
小女孩抱着熊,已经困倦地睡着了。
面容硬挺,不输西方人的深刻轮廓;黑色的丝质衬衫,他只系了当中两颗扣子,其余的随意敞着,别人肯定以为这是刻意耍酷,我却猜出这是匆忙出门的结果。
是阿风,永远拯救我于困窘之中的人,当然我也不会忘记他是令我陷入困窘的根源。
"我们走吧。"他轻易地对我露出了黑人一直不肯露的白牙齿,拖着我的手,顺着已经跳闪红灯的车门轻轻一越,我们离开。车上闸,玻璃门紧闭,呼啸声远去,一气呵成。
我发现他额上有微微虚汗,伸手拨开他盖住一侧额角的头发,是想让他散发一些闷热,赫然却看到那道眉峰上的伤痕--我隐隐怀疑过的、为我而受的伤痕。
我来不及多想,拗不过他的手劲,细碎地跟上他的大步。边走他边跟我说:"在纽约不要舍不得一些小钱,如果你执意不给,那些黑人可能就会恼羞成怒刮坏你的汽车,也不要随便对人笑,他们很可能以为你在嘲笑他们,然后过来一拳打掉你的牙齿,或者一刀结果了你。"
"他们为什么这么自卑?"我困惑地。
"这是自卑吗?你倒特别,不说他们天生坏种,呵呵。"他哦了一声,认同我标新立异的想法,"习惯思维吧,别人这么想,时间久了,慢慢地连他们自己都那么认为了。"
这回轮到我"哦"了,"哦"完了,我们也就相对无言。
不过阿风不会让无聊持续太久,"一样出来了,带你逛逛吧。"
我们走第五大道,穿过中央公园,夜晚的中央公园并不安全,可是白天的繁花似锦、绿树成荫、人流翕动是不可忽略的。这一路是时尚的最精华,各种珠宝服饰和皮件、鞋子名店林立,可是这是女人的盛宴。我欣赏建筑的美学,沿路幢幢高耸的摩天大楼,水泥山谷般的起伏,构成纽约音符般的天际线。都是人,可是感觉却像穿越空城。棋盘式的街道不是迷宫,我举头望天,却有恍若置身战局的错觉:钢精水泥、支离破碎,四周的风景在旋转,每个行人的表情都一样茫然或葱茏,你不动也不知道会撞见谁。
阿风拽了走神的我一下,我回身看他的脸,只有他是坚定不移的。我笑了。
一路走过纽约的中心,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楼、洛克斐勒中心、大都会保险大楼,可惜看不到著名的世贸中心了,那里只剩废墟一片,假使看到苍白的蜡烛,黯然的花束,这里会有一种陈旧的感情陈列,奇异的安详在那片湮没的辉煌里蔓延。
"喂Jo,联合国大厦我们就不要去了吧?"阿风问我。
反正我兴趣也不大啊,可还是用眼神问他"为什么"。
"又不是动物园,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参观它,反而还要被监视录像反‘参观',何苦对吧?"他嘻嘻地笑,好像知道我早就赞同他。
我翻眼瞪他,"你不是说带我来美国,是专程来看自由女神像的吗?在哪儿呢哪儿呢?"
"那个在自由岛,改天我们去吧。"他好像已经忘了我赌气跑出来的原因,执意领我上102层的帝国大厦,那个电影里女主角因为车祸失约没来的著名胜地。
今天的天气晴朗,86楼的了望台上,辽阔而远望,密集的楼群气势磅礴、艳光四射的海面颠倒众生、起伏飞翔的海鸟风姿翩翩、蚂蚁般的人群与汽车川流不息,周围50英里的景色尽收眼底。这是个你可以口出豪言壮语:"我不要二人世界,我要全世界"的地方。
在天地豪情面前,阿风的眼神开始浮现出寂寞,即使有我的陪伴。我想,我也是不能代表他人生中一切的。
他的眼神落在楼群里,天空呈现出一种很霸道的蓝色,霸占了他所有的视线。我感到自己不良的嫉妒情绪在膨胀。
"我小时候很寂寞,唯一的爱好,就是在风里追求速度,比如玩滑板,那样子就有了活着的感觉。父母不太管我,父亲忙着搞政绩,母亲则在"外头"扮演"贤妻良母"。后来认识了阿泉,我们情况相似,都没人管,就一起在外面玩,用我父亲的话说,叫‘不学好'。"他缓慢地在我耳边叙述一段很平常的童年成长史,渐渐明白他喜欢在风里跑的原因。纽约多风,那么纽约还真是适合他。
"有时候逃学在街上游荡,因为风声真是非常简单纯粹,几号风球就是几级风,刮得大了就感到冷,下雨的时候我们也打滑板玩,很兴奋停不下来!后来也学会喝酒、抽烟、追女孩子,这些不过是表面的‘学坏',其实还只是玩,不当真,因为我们真的很寂寞。想找人说话,没人跟我们说话,就觉得空虚,需要干点实事来补白,真的。Jo,你明白吗?"他眼底的光影射向我。
"你傻啊。"我是明白的,我也寂寞,虽然家人对我都好,我是天生的不满足。
他也不抢白,只说:"第一次看到你,觉得你不一样,我身边很少有男孩子怯场腼腆的。"他笑起来,神采飞扬。
"那说明我本性纯良啊。"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了。
"所以我代你救你想救的人,我估计你救不了。"他诚实的嘴巴,也带点"毒"。
我皱眉深思他的话,据此分析着:"只要我要,你就给,是不是?"
阿风点头说"是"。
我感到表达上的困难,赶忙伸出爪子手舞足蹈助阵:"那是不是你给的,我也必须要?"
阿风狂妄地:"当然也是。"
你看,我又把问题兜回了最初的症结,我们问题在于:他认定了要给我爱,而我认定了无法给他爱,结果两败俱伤。唉,每次谈到爱不爱,我们就会吵架。我今天拒绝吵架,换我心情明朗的一天,可以吗?
我耸一耸肩,不管他累不累,让他买东西给我吃。
他只在路边便利店找到热狗,拿了给我吃,然后说"伤口疼",顺势整个儿靠到我身上,我不得不一手环住他的腰,尴尬地僵硬了身体。自从那天晚上,那场强硬悲伤而销魂蚀骨的做爱后,我们还没有过如此密切的身体接触。
而我差不多已经忘了这个隐讳的事实,此刻如此的靠近,燥热羞耻的感觉一下子回笼了,布满了身体的角角落落,但愿敏锐的阿风不要感觉到。
我们混沌不明的一天就这样结束。
8
"可有可无,平凡通俗,不愠不火,没有个性,是‘既不能做药,也不能做毒',虽然世上最多这种人。"因为这样,反而残忍。我就是这种人。
"但必然有不甘当和稀泥滥好人温吞水者,天生不容许他们平安。"我以为,这个人是阿风。
最近我发现,他那类人的"队伍"正在日长夜大,越来越多不安于室的人们开始嘲笑哄抬玩弄摧残推波助澜我这种人--去超级市场买东西会遇上打劫,在街沿下避雨招牌忽然就砸下来,过马路踩到死掉的黑猫,向美国大婶问路被当成色狼,然后渐渐痊愈的阿风再也不敢让我一个人出门了。
知道那些琳琅满目的大商店会让我晕头转向,他体贴地带我走一些小小的但是很有特色的商店。我注定了习惯于在黑暗中蛰伏伪装,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必得谨小慎微,避开旁人的瞩目。有些人喜欢在镁光灯下成为焦点,而我只喜欢在热闹之外冷眼旁观他人。
他是知道的,他带我看钢筋水泥铸造至半成品下的窄窄街道。金属的框架下面,那里寂静而有风吹过,各式各样的人在这里出没,高大、貌似威猛的巡逻警察,长风衣连帽装打扮的便衣侦探或者FBI探员,拾荒的醉汉,郁郁不得志的、或许若干年后可以成为天才的画者,卖淫而且廉价的妓女以及嗑药嗑糊涂了、到处找药丸的青年。小巷像另类的毒品,每天吸引了这些人,穿梭觅食,乐此不疲。如果是这样,那么食物是另一种毒,终其一生也难以戒断的"毒瘾",惟死而消亡。有时候我也会想,当毒品和能果腹的食物一样廉价以后,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让人避如蛇蝎或者爱如危卵。
阿风注意到我有些战栗扭曲的表情,稍稍用力将我拉近他的身体,挡去未竣工房屋的材质偶然坠落的声音,我立刻感受到他温热的体温,慢慢有了依傍的感觉。我捕捉到他的表情,像是在寻找什么,又像是在逃脱什么。那些漂亮的小商铺就隐没在这些表面的危险里。
有一家小店里发出好听的模拟蜂鸣声,吸引我们走了进去。光泽如新的不锈钢制品夺去了我的眼球,蓝色手柄壶盖装饰、犹如跳棋棋子的水壶、椭圆形的加热锅、鸡冠形态蜂鸣提示水壶、波纹状锥形迷你热水壶,已经别致得让我目不转睛;随后我在一块门板上发现了一整片各种各样的酒瓶扳手--孔雀开屏、木偶皮诺曹、布鲁塞尔撒尿小童、艾菲尔铁塔、大脚板小脚丫、年年有"鱼"、飞龙在天等等等的开瓶器,调酒师的职业病发作,当下爱不释手,再也不肯走了。当我一个开瓶器一个开瓶器地摸过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客人在我后面嘀嘀咕咕了。我一听不是英语,也不是中文--听不懂,正好,省得听到被骂难受。